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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2022年株洲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发布



我市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
职业学校如何招生?志愿如何填报?
很多学生及家长们都极为关注

小编整理了相关政策,一起来了解吧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 

(二)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 

(三)自主选择、有序录取、计划调控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以及城镇待业青年。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质、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实行按院校类别由各自行政部门主管分类审核的办法。

 

四、招生办法

2022年各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高职院校、经许可的市外职业院校,下同)面向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将统一实行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的办法。

 

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就读各职业学校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各职业学校招录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应按规定批次与要求进行网上录取。各职业学校应根据录取批次、预录名单及时填报新生录取信息审核表,按程序报市中职招生办复核,由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经市中职招生办复核的新生录取信息审核表是办理新生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

 

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其他生源可持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件直接到各职业学校报名。学校审查同意,市中职招生办复核新生录取信息。 

 

高中阶段普高和中职志愿可以跨类填报。录取时,原则上按照“先普高,再中职”的顺序分类分批次录取。 

 

五、招生宣传

(一)统一编印《2022年株洲市职业院校招生报考指南》(简称“中职招考指南”)。“中职招考指南”是全体初三学生及家长准确了解招生政策、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及经许可在株招生的市外职业院校真实信息的主渠道,是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组织落实,确保《中职招考指南》按时、直接发到每一位初三学生手中。 

 

(二)开辟职教宣传专栏。全市所有招生院校的招生信息按时在“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公开,向社会发布。各县(市)区教育局应组织辖区初中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置职教宣传专栏,对以上内容进行重点宣传。各初中学校要组织教师与学生学习中职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确保中职招生政策的知晓率。

 

(三)规范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各职业学校在整体做好年度招生规划的同时,要主动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教育政策宣传与咨询工作,客观真实介绍学校办学情况,严禁夸大或发布虚假信息,严禁承诺和实行有偿招生;应积极组织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以及城镇待业青年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鼓励我市职业院校积极面向外省市招生。

 

六、录取审批与学籍管理

(一)各职业学校新生录取信息须经市中职招生办复核审批,方可进行公示并办理注册手续。 

 

(二)录取审批后,学生不得随意变更或放弃已录职业院校。如学生需要转学,应至少在一学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七、招生纪律

(一)严禁初中学校对初中毕业生封锁职业学校招生信息,不得以任何名义抵制、拖延或回收《2022年株洲市职业院校招生报考指南》;

 

(二)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预、替代学生填报志愿;

 

(三)严禁招生学校向生源学校或教师支付招生费用,生源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取任何名义的经费、实物;

 

(四)严禁各职业院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各职业院校未经安排直接到生源学校从事招生宣传活动;严禁社会劳动力“中介”组织利用中职学校进行招生;

 

(五)严禁各职业学校随意变更录取结果,补录其它职业学校已录取审批的学生;

 

(六)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或与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开展联合办学,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学生,举办普高班或擅自开办国控专业,以虚假注册、双重注册学籍等违法违规手段套取国家资助专项资金等行为。

 

八、督查措施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加强各类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监管与督查,重点查处初中学校和教师控制生源定向输送民办学校并获取不正当利益,中职学校虚假宣传、买卖生源等问题。对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中职学校,视情节给予如下单项或多项处理:通报批评,扣减招生计划或限制招生,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级以上职教项目,停止招生资格等。对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初中学校,视情节给予如下单项或多项处理: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等。对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民办学校,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我省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负责人和公办教师,依据《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严肃进行问责追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全市中职招生业务咨询电话:

22663762。 

 

全市中职招生举报电话:

22660118,22663763。